标题:
非公开发行认购数量
[打印本页]
作者:
islandgyrl
时间:
2013-1-25 17:32
标题:
非公开发行认购数量
非公开发行中,对申报的认购对象实行价格优先、数量优先,如果是同一申报价格但申购数量不同的两家,如何分配?
如发行3000万股票,价格不低于10元。申报对象中,甲申报12元2000万股,乙申报10元1000万股,丙申报10元2000万股,这时甲的2000万股肯定能分配的到,剩余的1000万股在乙和丙之间如何分配?平分?按申购数量比例分?全给申报数量多的丙?
求解高手
作者:
bleach
时间:
2013-1-25 17:34
之前我也这么认为,后来看了家叫顺络电子的,根据“价格优先的原则确 认发行对象;在价格相同的情况下,按照有利于本公司战略发展需要确认发行对 象”的原则来确认,在最后价格相等的情况下,此公司按照平分数量分配的,是上市公司自己可以定规则吗?
欢迎光临 CFA论坛 (http://forum.theanalystspace.com/)
Powered by Discuz! 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