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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一致行为人 [打印本页]

作者: LokiDog2    时间: 2013-1-30 07:16     标题: 一致行为人

请教:
A 是香港上市的公司,B是A的控股股东,持有A70%股东,现在a通过定向增发给C投资基金,增发后,C持有A
30%的股票,A被稀释到50%,A原来有7个董事,现在C向A派了2个董事,并且有否决权等权利,请问C基金和B股东是一致行动人吗?按照香港的法规。

个人认为不是吧,因为C基金之前和B股东没有关联关系,也不收到同一集团控制,但是那边的financial advisor说C和B是一致行动人,持股超过了75%,要退市,请大家给我解答下,谢谢。
作者: wake2000    时间: 2013-1-30 07:17

没理解,B和C有啥关系啊?都是同一控制的?还是签订了一致行动的协议?
作者: needhelp1700    时间: 2013-1-30 07:19

不是同一控制,也没有签订《一致行动人》协议
作者: xilinx_altera    时间: 2013-1-30 07:20

他们说根据相关一致行动人的定义,因为C基金派了董事,又持有上市公司A的股票,所以就是一致行动人,我觉得这个明显不对啊
作者: d2rockstar    时间: 2013-1-30 07:21

不是就不是喽。
作者: dvilayphet    时间: 2013-1-30 07:23

额照这么说黄光裕岂不是和贝恩资本是一致行动人了~哈哈
作者: comp_sci_kid    时间: 2013-1-30 07:24

是啊,呵呵,不知道他们FA怎么考虑的。
作者: kickthatcfa    时间: 2013-1-30 07:25

如果按照这样理解,不仅是黄光裕和贝恩,估计大多数上市公司都有类似问题吧?那合计持股超过比例,不都得退市了?

此说明显不对。B和C之间是不是还有其他关系啊?
作者: giorgio10    时间: 2013-1-30 07:27

没有关系,b和c,估计是他们fa估计搪塞,然后向通过其他架构进行。
作者: cfalevel2011    时间: 2013-1-30 07:28

是因为公众持股不足25%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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