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募集资金规模究竟能不能超过项目需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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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ramdabom
时间:
2013-1-31 19:10
标题:
募集资金规模究竟能不能超过项目需要量?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募集资金数额不超过项目需要量。
但很多非公开发行预案里面都有下面的表述:
“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的现金少于拟投资项目投资总金额时,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的现金超出拟投资项目投资总金额时,则超出部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怎么回事噢?
作者:
lucasg85
时间:
2013-1-31 19:11
同问,也不是很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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