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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集体企业改制时,原来的主体是否注销? [打印本页]

作者: Mechanic    时间: 2013-1-31 22:13     标题: 集体企业改制时,原来的主体是否注销?

如题,另外集体企业改制的具体程序是什么?报上市材料时是否必须拿到省级政府的批文?有相关政府批文的范文吗?多谢大侠指教
作者: willsucceed    时间: 2013-1-31 22:14

请大侠指教
作者: bbtomato    时间: 2013-1-31 22:16

一直等待中
作者: Swanand    时间: 2013-1-31 22:17

集体企业改制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最规范的做法就是全部参照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那套,当然很多地方有自己的土办法,只要没有明显不公允应该都可以接受。申报前一定要拿到省级政府确认文件,主要内容无非是确认改制程序合法,改制资产明确,不存在集体资产流失。范文没有,各地都有自己的一套东西。
作者: dirk01    时间: 2013-1-31 22:18

如果整体改制,则原企业不存在的;如果部分改制,则原企业依然存在,只不过成了股东。
作者: grharmeyer    时间: 2013-1-31 22:20

一般不需要注销,楼主请讲的详细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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