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出资不实、抽逃出资,补足后运行时间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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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awz
时间:
2013-2-3 14:58
标题:
出资不实、抽逃出资,补足后运行时间咨询
关于出资的问题有以下几个疑点,望高人帮忙解答:
1、注册子公司的出资也必须缴足,出资未缴足视同出资不实。
2、出资不实的,事后规范整改,如实信息披露,另外:欠缴出资占注册资本50%以上的,规范后运行36个月,占比20%-50%的,规范后运行12个月。
3、抽逃出资的,规范后不构成发行障碍。解决方案:工商出确认意见同时提供出资归还的充分证据材料。建议规范后运行36个月。
对于第一点,子公司出资不实,缴足后运行时间是否需要参考第二点即50%以上,规范后运行36个月等规定?
对于第二点,规范后运行的时间是指补足后至申报材料的时间还是补足后至发审会的时间?
第三点,出逃出资后规范运行36个月是指规范后至申报材料的时间还是发审会的时间?
另,如果有结论,能否提供相关规定或案例。
作者:
onelife1
时间:
2013-2-3 14:58
自己顶一下,没人答复吗?
作者:
kkn006
时间:
2013-2-3 14:58
有高手能帮忙解答一下吗?
作者:
yalo
时间:
2013-2-3 14:58
我的理解是到申报材料之时。
作者:
needhelp1700
时间:
2013-2-3 14:58
有相关案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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