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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同一控制人的 两家产业链上下游上市公司 [打印本页]

作者: sabre    时间: 2013-2-3 15:37     标题: 同一控制人的 两家产业链上下游上市公司

同一控制人可以拥有两家业务相近的上市公司吗,这两家公司在产业链的两个不同的部分,中间有其他工艺但是不多。
作者: Windjammer    时间: 2013-2-3 15:37

一般情况下,业务类似的会要求注入到上市公司平台。
作者: b_sea93    时间: 2013-2-3 15:37

业务算不上类似,就是处在产业链的两个部分,上下游,但是中间隔了加工的工序
作者: pennyless    时间: 2013-2-3 15:37

中间隔了两道非制造性的加工工艺,不存在关联交易和重大依赖。就是不知道证监会对这种统一控制人下两家这样的公司会有什么样的态度。
作者: spreads    时间: 2013-2-3 15:38

态度消极啊
作者: RepoToronto    时间: 2013-2-3 15:38

谢谢大家啦
作者: cfalevel2011    时间: 2013-2-3 15:38

这叫同业竞争,不可以的
作者: ruchita    时间: 2013-2-3 15:38

中间隔了两道非制造性的加工工艺,是否通过中间的两道工序企业向公司销售原材料;如果这样。。。。难说
作者: AnalystAlan    时间: 2013-2-3 15:38

tongyejingzheng,yangedeji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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