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报告期内高管入股价格低于每股净资产,有无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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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eatnik
时间:
2013-2-3 17:19
标题:
报告期内高管入股价格低于每股净资产,有无法律风险?
如题,一家民营企业,报告期内高管入股价格低于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1.2元,入股价格1元),且不按照股份支付处理,是否会有法律风险?
谢谢!
作者:
grharmeyer
时间:
2013-2-3 17:19
有,建议要考虑股份支付
作者:
PalacioHill
时间:
2013-2-3 17:19
中小板不行,创业板可以。
作者:
Darien
时间:
2013-2-3 17:19
需按股份支付处理
作者:
DSquaredSlim
时间:
2013-2-3 17:19
多谢,公司是打算上报创业板的
请问有无创业板这方面的规定?谢谢
作者:
transferpricing
时间:
2013-2-3 17:19
有。属于典型的股份支付。按照目前的审核标准,高管受让股权对价应该在每股净资产和PE价格之间。如果属于IPO前一个年度,就构成明确法律障碍。
以上,供参考。谢谢!
作者:
mdfb79
时间:
2013-2-3 17:19
非常感谢!
如果不是最后一年,是否可以淡化处理?
谢谢!
作者:
bbtomato
时间:
2013-2-3 17:19
无论在哪年,只要在报告期内,你低于净资产就是不行的,都需要按股份支付会计处理
作者:
bigredhockey55
时间:
2013-2-3 17:20
1.标准的股份支付
2.创业板不适用股份支付
3.低于公允价值转让,和税务局沟通转让人的个税问题。
作者:
dirk01
时间:
2013-2-3 17:20
请问各位,如果不在报告期内是否还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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