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与公司对赌、回购,大股东连带担保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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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icholien
时间:
2013-2-3 19:19
标题:
与公司对赌、回购,大股东连带担保是否有效?
协议是三方协议。
协议规定:公司及大股东承诺XXX(即对赌和回购)。需要补偿时,先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对赌和回购涉及补偿款,不足部分大股东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弱问根据目前的观点,这样的约定是否有效,谢谢!
作者:
Otabek
时间:
2013-2-3 19:19
亲,你可以看看甘肃的判例。
作者:
morebeans
时间:
2013-2-3 19:19
本质是一种补偿或风险控制,将来也可以叫其他名字。
作者:
sameeragarwal
时间:
2013-2-3 19:19
不要涉及到公司,公司回购不具有可操作性,与原始股东签对赌。
作者:
yuoska
时间:
2013-2-3 19:19
甘肃的案子有特殊性的:1)中外合资企业2)要企业回购
不具有普遍的意义
作者:
sabre
时间:
2013-2-3 19:20
常见的对赌协议都是与控股股东、大股东签订的,与公司签订存在法律风险。
作者:
SpyAli
时间:
2013-2-3 19:20
亲,最高院的文件可没有说适合哪类企业,不适合哪类企业。
作者:
mp3bu
时间:
2013-2-3 19:20
甘肃那个再审没被受理吧。
和公司约定回购,需要回购时公司的股东对对赌协议已经知情并作出生效股东会决议。操作起来很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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