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急:改制时能否引入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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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abina
时间:
2013-2-4 03:01
标题:
急:改制时能否引入独立董事?
现上市公司董事会成员多有4+3模式,因此在改制时为满足股份公司董事会五人以上要求,就直接先引进一名独立董事。
但是在报工商局变更登记时遇阻,要求非上市股份公司未进辅导期前不得聘请独立董事。
请问各位同行,在浙江地区是否有遇到同样问题,有无类似操作通过的案例,直接给公司名称即可,最好是浙江地区的。
谢谢啦,急求助!
作者:
Andreas42
时间:
2013-2-4 03:01
只能说,这个工商局想法太诡异了。
作者:
chunty
时间:
2013-2-4 03:02
不可能,我们得项目都是改制时聘的独立董事,工商不至于这么二吧
作者:
IAmNeil
时间:
2013-2-4 03:02
换个窗口试试,办事人员业务不熟
作者:
chandsingh
时间:
2013-2-4 03:02
股改聘任独董一点问题都没有。
我认为工商局已经没有存在的必要,它的职能完全可以分解给其他政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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