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高新技术企业的研发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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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oba
时间:
2013-2-4 04:07
标题:
高新技术企业的研发费用
目前证监会要求对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进行实质性核查。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中的研发费用与汇算清缴中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核定的研发费用统计口径是否相同?企业有部分研发费用不满足加计扣除的要求而被调减,导致企业确认的研发费用少于税务局确认的研发费用。
由于汇算清缴资料是报会材料,而招股书中又要披露研发费用,如果两者有较大差异,是否会会有麻烦。
有没有人碰到过类似情况,如何解决的?有没有公开披露的实际案例?
作者:
krause2
时间:
2013-2-4 04:07
没遇上这种情况,这个现象应该很普遍吧?目前应该尚无明确规定,但是两种情况分别得到两个部门认可应该没问题。
请高人解答。
作者:
hoangvu90
时间:
2013-2-4 04:07
大家的核查都是基于当时那个专项审计报告。
差异是因为计入管理费用和计入营业成本的导致?
作者:
troymo
时间:
2013-2-4 04:08
我们目前就遇上这个问题,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条件之一是研发费用要占营业额的3%(2亿以上营业额企业)以上,研发费,应计入管理费用。但IPO的会计师通常会将大部分确认为营业成本,然后就有差异了,我们请教了券商,他们认为这个关系不是很大,差异是普遍情况。即便上市后的高新技术企业,普遍也是有这个差异。在上市公司中找找,管理费用不到营业额3%的高企比比皆是。
作者:
wilslm
时间:
2013-2-4 04:08
好的,谢谢
作者:
genuinecfa
时间:
2013-2-4 04:08
首先研发费用资本化要谨慎,其次计算研发费用占收入比重时,好多企业都把资本化金额一起列入,这样才更有可能达标,因此会出现和管理费用中披露的研发费用金额不匹配或者只按管理费用中研发费用金额计算会不达标的情形。
实务中,一个是能够合理解释原因即可,毕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也拿到了,除非是明显的未达到比例,而且像员工人数、研发费用占比、收入占比这种指标又可分为合并口径和母公司口径,好多记者拿合并口径去算估计就不符合指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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