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ard logo

标题: 关于收购上市公司控股问题 [打印本页]

作者: hinsafdar    时间: 2013-2-4 04:47     标题: 关于收购上市公司控股问题

法律规定,收购上市公司30%股权需要约收购,实际操作中,是否可以执行。
作者: Viceroy    时间: 2013-2-4 04:48

可能我说的不清楚,我的意思是要约收购有没有现实的案例,有没有可操作性;或者是取得控股权能否采用这种方式;取得上市公司控古权比较适合的方式是什么。比如:协议收购30%,再加上定向增发。
作者: mamuka12    时间: 2013-2-4 04:48

要约收购的案例太多了,今年成功的就有天兴仪表,失败的有全柴动力
30%及以上必须以要约的方式,除了每年的爬行条款
作者: Analti_Calte    时间: 2013-2-4 04:48

可以提出豁免的
作者: kickthatcfa    时间: 2013-2-4 04:48

对啊除了可以豁免和适用简易程序的其他只要达到30%一律是适用要约收购的啊,没有其他方式了。




欢迎光临 CFA论坛 (http://forum.theanalystspace.com/) Powered by Discuz! 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