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请教:董监高因公是否可在上市公司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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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akavelim3
时间:
2013-2-4 05:32
标题:
请教:董监高因公是否可在上市公司借款??
公司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该如何理解?
如果是董监高因公借款是否可以??
作者:
smuggycfa
时间:
2013-2-4 05:32
也不行,你不能做扩大解释。
作者:
chandsingh
时间:
2013-2-4 05:32
因公借款就是备用金嘛,这个有什么的,只要有资金去向,维护公司利益,应该说的清楚的吧
作者:
king_kong
时间:
2013-2-4 05:32
具体化,因公出差,预借现金算什么啊,肯定可以的
作者:
LPoulin133
时间:
2013-2-4 05:32
小金额的备用金完全没问题
作者:
comp_sci_kid
时间:
2013-2-4 05:32
法律确实是这么规定的,但现实是:当然可以了。。。。。。就是三楼所说的备用金,太多的客户有这种情况了,当然,金额不易太大,一般也不会太大。
作者:
thecfawannabe
时间:
2013-2-4 05:32
这个当然可以啦,因公借款很正常的,但在年审的时候要和事务所沟通,不要排在前五名,否则也太假了。
作者:
AnalystForum
时间:
2013-2-4 05:32
看金额 大小 和用途啦 出差借点备用金 当然是可以的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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