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ard logo

标题: 请教:董监高因公是否可在上市公司借款?? [打印本页]

作者: Makavelim3    时间: 2013-2-4 05:32     标题: 请教:董监高因公是否可在上市公司借款??

公司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该如何理解?
如果是董监高因公借款是否可以??
作者: smuggycfa    时间: 2013-2-4 05:32

也不行,你不能做扩大解释。
作者: chandsingh    时间: 2013-2-4 05:32

因公借款就是备用金嘛,这个有什么的,只要有资金去向,维护公司利益,应该说的清楚的吧
作者: king_kong    时间: 2013-2-4 05:32

具体化,因公出差,预借现金算什么啊,肯定可以的
作者: LPoulin133    时间: 2013-2-4 05:32

小金额的备用金完全没问题
作者: comp_sci_kid    时间: 2013-2-4 05:32

法律确实是这么规定的,但现实是:当然可以了。。。。。。就是三楼所说的备用金,太多的客户有这种情况了,当然,金额不易太大,一般也不会太大。
作者: thecfawannabe    时间: 2013-2-4 05:32

这个当然可以啦,因公借款很正常的,但在年审的时候要和事务所沟通,不要排在前五名,否则也太假了。
作者: AnalystForum    时间: 2013-2-4 05:32

看金额 大小 和用途啦 出差借点备用金 当然是可以的啦




欢迎光临 CFA论坛 (http://forum.theanalystspace.com/) Powered by Discuz! 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