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请教-----小股东与公司从事相竞争的业务可以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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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arsilni
时间:
2013-2-5 23:35
标题:
请教-----小股东与公司从事相竞争的业务可以么?
持股比例不到1% 从事与公司相竞争的业务是否会造成障碍
作者:
bbtomato
时间:
2013-2-5 23:35
5%以下的股东不会构成障碍,董监高直系亲属不允许,属于关联方
作者:
WarrenB1
时间:
2013-2-5 23:35
5%一下股东不构成影响,但是需要详细披露。
作者:
ninja1024
时间:
2013-2-5 23:35
个人意见最好清理掉。
作者:
dirk01
时间:
2013-2-5 23:35
一般现在要务是大股东和二股东,如果持股比例不高的话,不影响该公司业务,应该是可以的,也不需要清理。
否则上市公司二级市场收购其他上市公司股票是不是也是要被禁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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