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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资产证券化中债权实现的法律基础(一) [打印本页]

作者: green    时间: 2005-3-9 17:28     标题: 资产证券化中债权实现的法律基础(一)

【摘要】从资产证券化的机理中,可分析出投资者债权实现的法律基础主要有三:一是SPV的信用,二是特定财产担保,三是信用增级。
【关键词】资产证券化 投资者 债权 担保
【正文】
  一、资产证券化的机理分析 
  资产证券化是20世纪90年代发展起来的金融方式,以其先进的技术和特有的构造,倍受投资者的青睐。资产证券化的本质是将缺乏流动性、但能产生稳定的现金流的资产,通过一定的结构安排,对资产中风险与收益要素进行分离与重组,进而转换成为在金融市场上可以出售和流通的证券之过程。资产证券化的基本运作原理就是集合可证券化的资产,对其现金流进行重组并转递给投资者,在该转递过程中通过资产出售、信用增级等手段来保证该转递的成功。 
  资产证券化的基本过程可简述为:1.组建一个特殊目的机构(Special Purpose Vehicle,下简称SPV);2.原始权益人向SPV销售或信托转移项目资产,其目的在于将原始权益人本身的风险和项目资产未来现金收入的风险隔断;3.SPV直接或请其它机构在资本市场上向投资者发行证券募集资金;4.SPV将项目资产的现金流入量用以清偿投资者的证券本息;5.担保公司提供本息担保 (第35页)。资产证券化是依靠SPV名义所有的项目资产和信用担保机构的担保而达到一定的资信等级以保证证券的适销性。由于资产证券化主要是依赖于被证券化的基础资产组合及其未来现金流量这一特定项目资产,而不是依赖于原始权益人自身资信来安排融资,所以投资者在选择资产证券化证券时,最关注的是特定资产组合项目在证券存续期间是否能产生足够现金流量以还本付息。 
  资产证券化中的主体有:原始权益人、SPV、投资者、信用担保机构等。从法律关系上分析,至少有以下几种法律关系:原始权益人与SPV之间是一种买卖或信托关系;SPV与投资者之间是债权债务关系,SPV是债务人,投资者是债权人;担保机构与投资者之间是一种债的担保关系,担保机构是保证人,投资者是债权人,SPV是被保证人。资产证券化,除了经济盈利上计算和金融技术的处理外,主要是围绕如何能最大地保障债权人(投资者)的利益而进行的,以吸引投资者。在资产证券化中能吸引投资者的原因之一是,该投资风险较小,其权益有相当保障。从法律角度说,在SPV与投资者的债权债务关系中,投资者债权的实现具有特定的法律基础。 
  二、投资者债权实现的法律基础之一——SPV的信用基础 
  SPV是为资产证券化而特设的法律主体,在实践中,它可以近乎一个空壳公司,因为自身可不拥有员工和场地设施,只要求符合法律上对商事主体注册资本的最低要求(美国公司法理论上可有一元公司),只拥有名义上的资产和权益,其事务管理是委托他人完成。尽管SPV在操作上是一个空壳公司,但它对债权人具备相当信用能力。 
  首先,SPV以自己名义从原始权益人处获得证券化的项目资产,虽然该资产并不由SPV实际占有、管领,但在法律上,SPV享有所有权,拥有最终控制权。因为SPV从原始权益人处获得项目资产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买卖,以买卖的方式从原始权益人处获得资产,资产的所有权由原始权益人转移至SPV;二是信托,以信托方式从原始权益人处获得项目资产的普通法上的所有权(名义上的所有权) (第28页)。所以,SPV在法律上是拥有项目资产的权利人,而并非无任何资产的“空壳公司”。 
  其次,某一具体资产证券化的投资者的债权总额,是由SPV根据项目资产的总价值而发行的,债权额以项目资产为发行基础。理论上,某一资产证券化SPV的项目资产与收益的价值总是要大于投资者的债权价值之和,故SPV不是无履行能力的“空壳公司”。 
  再次,一般情况下,SPV的经营范围受到相当限制,只能从事同资产证券化交易有关的业务,不得从事与此无关的业务。同时,SPV除为履行证券化交易而确立的债务及担保义务外,不得发生其它债务,也不得为其它机构或个人提供担保。SPV的营业范围和债务负担的限制,使SPV远离破产风险,从而维护了SPV的信用基础。 
  企业的信用,是企业对外债务的履行能力,它是以企业所有的财产作为基础。一般说来,拥有资产越多、规模越大,企业的信用度越高,反之,拥有资产越少、资产规模越小,企业的信用度越低。同时,企业的债务履行能力与企业的财务结构、资产构成有关,如优良资产与不良资产的比例,不良资产虽是企业资产的组成部分,但很难有效地用于履行企业债务,企业的资产虽然多,如不良资产占的比例较大,其信用度仍不高;再如企业资产的变现结构,资产有变现速度快的,亦有变现速度慢的,而企业的债务是有一定期限的,如企业债务的期限与企业可变现资产一致,则企业的债务履行能力强,如不一致,资产变现速度慢于债务的履行,则企业债务履行能力不强,企业的信用不好。所以,企业的信用度不完全只决定于企业的资产与企业的负债的比率即负债率,而企业的优良资产的比率和资产的变现状况也是企业的信用基础的重要因素。SPV的资产的优良性和其债务与资产的变现时间的一致性,是SPV特有的信用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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