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le proprietorship: A separate organization with a single owner;
partnership: A form of organization that joins two or more individuals together as co-owners;
privately owned corporation: a corporation owned by a family, a small group of shareholders,or a single individual,in which shares of ownership are not publicly sold.
公司在清算时只有有限追索权,其他两个有无限追索权,那按照这个逻辑的话,人们应该都开公司,而不会有sole proprietorship 和 partnership的存在了,但是现实中有无数的私营业主和联合经营;如果是corporation的话,如何防止其owner利用有限追索权将公司资产转入个人财产,也就是如何防止侵吞公司财产,请各位帮我屡屡,谢谢大家。
哈哈,你这么问有点可爱啊。我也是半路出家,谈谈自己的认识,不对的还请高人指教。
显然,书上说了,公司要被二次征税,这是其缺点。另外实践中,公司的设立比另两个所有制要麻烦,比如要有公司章程啊什么的,可能工商部门也有一定要求,这个我就不熟悉了。 当然,还有企业家自身知识所限等因素,比如个体户,刚开始干肯定想不到公司制,只能是sole proprietorship,做大了才有转制的需求,比如很多老字号家族企业,根本不举债经营,怕什么无限追索,自然没有转制的动力。
至于侵吞公司资产,要看是总资产还是净资产了,如果是总资产,那么是债权人倒霉(比如银行),但这个就和所有制无关了。
如果是净资产,那么净资产本身就是所有者权益,所有者获得所有者权益,谈不上侵吞。
如果说到部分股东侵吞整体股东权益的话,就是公司治理和法律的事了。
LZ不知道有公司法这东西吗。。。。。。。
别说侵吞了,就算在公司要破产的时候恶意举债都是要吃牢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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