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老股民:银监会:商业银行次级债扣减资本的规定暂缓执行
[打印本页]
作者:
quman
时间:
2009-9-5 13:30
标题:
老股民:银监会:商业银行次级债扣减资本的规定暂缓执行
※据经济观察网获得的最新消息是,银监会已经在今天发布文件,决定对商业银行次级债扣减资本的规定会暂缓执行,老债老办法,新债新办法。
不知道这是真的假的?现在的新闻报道啊,我都不敢相信了,每天可以看见相关部门辟谣新闻,不知道这究竟是好事还是坏事。
假如这条信息属实,那么,就算是利空之中的利好吧,就看市场如何理解了。
银监会:商业银行次级债扣减资本的规定暂缓执行
经济观察网记者 赵红梅 邓美玲
目前国内整个银行界都面临“差钱”和资本金的压力。经济观察网获得的最新消息是,银监会已经在今天发布文件,决定对商业银行次级债扣减资本的规定会暂缓执行,老债老办法,新债新办法。
之前市场曾传有3年豁免的条款,但银监会的文件中没有相应条款。
银监会8月中旬向商业银行下发了《关于完善商业银行资本补充机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对当前商业银行建立动态资本补充机制提出明确要求,划定了银行核心资本充足率底限,并表示将从附属资本中全额扣减银行交叉持有的次级债。
而之前银监会2004年发布的《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规定,商业银行资本包括核心资本和附属资本。经银监会认可,商业银行发行的普通的、无担保的、不以银行资产为抵押或质押的长期次级债务工具可列入附属资本。
此前,商业银行为了提高资本充足率,曾大量发行次级债,且银行之间都会以交叉持有的形式相互“捧场”。
因此,有专家指出银行间交叉持有次级债,其实是降低持有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水平,扩大银行体系的风险,并把风险“锁闭”在银行体系之内。于是专家建言,将次级债从买方附属资本中单方面扣除,这样有助于提高银行业金融机构对风险的抵补能力。
8月公布的《征求意见稿》,原本称将溯及以往发行的所有次级债,意味着靠互持次级债提高资金充足率的商业银行,将面临补充资本金的重压。
这则《征求意见稿》发布后,国内银行压力倍增,银行股甚至一度出现放量下跌。业内人士称,如果《征求意见稿》最后敲定,对银行的影响非常明显。
截止到目前,商业银行次级债发行量已经达到了2000亿以上,中金公司研究部考虑到赎回因素,上市银行2009年次级债余额约为3766亿元。而根据监管机构调查,大约有51%的次级债为银行互持,近2000亿元。
在这种压力之下,银行纷纷向上反应意见。据《经济观察报》报道,目前更多的银行希望银监会 “手下留情”,中行高管在27日的中报发布会上也表达了 “银行资本补充新规不会马上实施”的愿望,大多数反馈意见的银行都要求至少“新老划断”,给一个缓冲的时间。
欢迎光临 CFA论坛 (http://forum.theanalystspace.com/)
Powered by Discuz! 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