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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说没有一个国人能看完(转贴)

一.国家意志与国家利益

任何国家利益的损失最终都要转嫁给国民承受,因此,国家利益乃全体国民之最大最高公共利益,她只能靠具体落实的国家意志去有效维护。国家之所以要有意志,也正是为维护其利益。国家意志体现为强制执行的国家法律法规,完备的政府机构职能及监督系统,尽责爱国的政府官员等,及所有这些要素环环相扣有机结合。如国家意志的哪一环节出现断裂缺失,不能使其落实到具体的国家利益领域,则该方面国家利益必受损失。因此,国家意志具有统一性和整体性。她需要有行政组织系统和官员对国家利益的忠诚两方面共同维系。(适当的组织管理形式有助于提升官员的责任感。)

不能统一为国家意志的政府部门意志或地方政府意志,因其所维护的利益与国家利益不同,而常常与国家意志相冲突。因此,国家意志的统一性和整体性要求,是任何国家军政大权须集中的合理性所在。(即使民主国家,总统和军队统帅也必须是同一人。)

二.国家意志在安全和法制方面的缺失造成我国家民族利益的最大损失

所有的国家利益领域都存在安全问题,因此国家安全利益乃国家利益之最集中体现,是最高国家利益。国家安全利益的损失必导致国家总体及各方面利益的更大损失,如人体免疫系统受损对健康造成的危害。国家实力(包括软实力)是国家安全的物质基础,关系到国家实力的各方面国家利益都是国家总体利益之组成部分,因此,也都是国家安全利益的组成部分。正因如此,近代以来的国家间战争都是总体战,它关系到国家实力的各个方面。

自世界进入核武器时代,核大国之间的军事冲突便已具有史无前例的巨大风险,甚至有可能导致人类毁灭。但恐怖的力量平衡并不能阻止战争得以产生的各种政治经济矛盾的发展,因此各种不流血的战争方式--冷战(政治、经济、思想文化等各方面互相交织在一起的全面渗透和破坏)将比以往任何历史时期都更加残酷更加激烈。其中美国以思想文化渗透手段成功分裂瓦解前苏联,及以经济战成功制造了俄罗斯1998年的经济灾难,堪称其运用冷战渗透手段彻底打垮了(不可能在军事上被打败的)超级大国的典范。国家间各种冷战手段从来都是结合一起使用的,因此,国家安全问题早已突破了其传统的军事、外交、情报反谍等领域的局限,而涉及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致使当今几乎任何社会领域都存在国家安全问题。不仅由于所有这些社会领域都关系到国家实力的消长,而且由于所有这些社会领域都会是对手冷战渗透的目标。

而我们的改革开放却恰恰在国家最大的安全利益方面缺乏战略家谋国远虑,陶醉于大国实力虚幻的安全感,既在军事领域掉以轻心,以“二十年和平环境”为前提设计改革开放(却忘了和平要靠战争实力来维护);也在非军事领域――政治、经济、外交、思想文化、教育、安全防范等诸方面全无戒心,对外部渗透、分裂、颠覆、破坏,缺乏防范意识。以至于九十年代以来不仅外患威胁严重,而且各领域遭严重渗透之恶果也日益表面化。如毒瘤烂于内而溃于外。

对外开放无疑有利于外部渗透,因此防范措施必须相应加强,以适应形势变化。而我却于改革开放之初将国家安全机构从公安部中分离出来,安全部门与社会的联系已基本让位于公安部门。但公安部门又只有社会内部治安的职责,因此,社会各个领域的国家安全问题就成了基本无人过问的空白地带,国家的安全工作也就没有深入落实到具体的社会单位而只浮在安全机构这个层面上。相反,对外开放后,不怀好意的潜在敌国在“友好”交往掩饰下全方位的渗透却在我社会内部越来越深入。我们关于国家安全机构的改变完全违背了对外开放对国家安全职能的客观要求,这中间有着巨大的漏洞,无异于对外部渗透敞开国门。

市场经济最重要之条件乃法制环境。并非有益于社会之正道才可挣钱,造假币、坑蒙拐骗、贩毒、贪污、贿赂、抢劫等歪门邪道也能发财。唯以法制手段有效堵住一切靠损害社会谋利之途,社会成员才能在其谋利动机驱使下,通过市场“看不见的手”,以等价交换方式增进社会利益。否则,无法纪维系之商品经济必为灾祸。而我们的改革开放几乎没有认真考虑建立商品经济所必不可少的法制基础及维系法纪的监督机制。各级监督机构形同虚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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