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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补充一下,《外汇管理条例》规定:“境内个人向境外直接投资,应当按照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的规定办理登记”,同时规定违反该项登记规定的“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个人认为:国家规定“应办理登记”而未办理该等个人外汇登记的(没有登记细则),并不代表该等境外投资行为和相关合同文件无效;没有登记细则并不意味着禁止对外投资;事实上75号文下的“补登记”有很多,大不了就是先罚点钱(当然75号文下补登记是有其它前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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