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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行实战与研讨】
» 控股股东劳动服务公司是否应认定为关联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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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1 2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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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控制劳服公司的总经理的任免 可以认定劳服公司与拟上市公司均为国企的控制单位,因此应认定为“关联单位”。
至于房屋租赁可以采用出售解决。如果能够确定租赁价格的公允价格的话,不处理也行,但是要详细披露,当然这个前提是涉及金额不大。
如果要是存在关联交易的话,如果金额不大和交易价格有公允价格依据的话,不用收购。但是从谨慎角度来考虑,还是重组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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