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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及其讲解,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工程试运营,是工程达到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构成,如试生产完成,生产出的产品满足项目设计目的。这个时候工程应当办理转固。 如果试生产不合格,说过工程建设可能还存在问题……   


如上 试生产中产生的盈亏应当冲减工程成本。  值得注意的是,在税法中规定的试生产产生的损益是不能冲减工程成本的,这个时候就产生了会计是税法的暂时性差异。    晕了吧!!哈哈   问题越来越复杂了吧。
这里只是纯粹就问题讨论,个人觉得在实际操作中可灵活进行对待,要不然还不把人家会计弄死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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