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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到位后6个月内披露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交易所根据当时超募量大的情况,只要求在6个月内安排使用(部分则可)并公告则可,不需对全部超募使用计划作出安排。
另外,关于IPO募投的置换,没有明文规定什么时候的投入的可以置换。可以按作出IPO决议后吗?如果可以,董事会还是股东大会?目前,基本上审计出具审核意见则可置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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