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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3 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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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意见:
问题一、合并范围内之间的担保,不作关联交易披露;一般在或有事项披露。为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担保,作关联交易披露。
问题二、合并报表不作关联交易。
主要基于,合并报告的报告主体是整个纳入合并范围的所有企业构成的报告主体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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