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帖
债转股法律上没有障碍,但实际操作上有争议,监管层也不鼓励。如果只是出资人和公司之间的债务还简单点,涉及其它方是肯定不行的,因为出资有太多不确定性。

个人理解:如果先向股东分红,再由相关股东购买实物资产补足应该是可以的,但是直接用公司盈利购买实物资产对其他股东不公平。

各位觉得呢?

TOP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