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UID
- 222315
- 帖子
- 427
- 主题
- 12
- 注册时间
- 2011-7-2
- 最后登录
- 2016-4-19
|
三丰智能: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分期缴纳企业所得税情形,2009年度汇算清缴时,三丰智能补充缴纳了2007年度企业所得税179.35万元,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164.00万元。发行人分期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事项经过了黄石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同意,并经湖北省地方税务局认定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不予追究相关责任。针对分期缴纳企业所得税可能引致的税务风险,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前的5名自然人股东朱汉平、朱汉梅、汪斌、陈绮璋、朱汉敏共同出具承诺:如今后相关主管部门就公司上述分期缴纳2007年度、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的行为追究公司责任,承诺人将共同承担公司因此受到的全部经济损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