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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管理办法等文件中,明确要求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关联方,并没有要求所有的关联方都不能做,因为有些只是关联方,但你不能形成控制,但有些没有明确证据证明是否存在控制关系(比如基于持股、亲属关系、协议或其他安排已经存在关联关系,但是否会进一步上升为控制关系,则存在不确定性,或者说后面各方有可能对利益诉求进行博弈,上升为控制关系的,则对上市公司的独立性存在一定影响的),监管部门和中介机构基本上是按照有罪推定的原则,进行处理,一方面是满足审核的需要,另外一方面也是根据职业规则进行的判断,通常也会对其详尽的信息披露,因为,中介机构的文件不仅提供给监管机构、客户,还提供给广大的投资者,是投资者做出投资判断的主要依据,因此,在面对此种问题时,各方还是很慎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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