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帖

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分期出资问题

2011年第二期保代培训称:“控股子公司的出资也必须缴足,出资未缴足视同出资不实。在合法缴纳期间也需要补足
。”2011年发行部审核二处召开了IPO会计审计问题的沟通会,称:“注册子公司的出资也必须缴足,出资未缴足视同出资不实。” 而按公司法,有限公司可以分期出资,现拟上市公司计划成立一家控股子公司,其注册资本能否分期缴纳?还是在申报前要缴足?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