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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支付会计处理的矛盾

根据股份支付准则,对于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应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将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费用,同时计入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
例如,公司以低于PE价的价格对高管增发股份,在实际计算股份支付形成费用的时候,都是将公允价值扣除高管实际支付的对价后再计入费用和资本公积,请问是否矛盾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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