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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招标要求的形式参股方式

A公司是一家批发零售品牌运营企业,其自身不直接进行产品生产,但有大客户要求招标对象的资质必须具有生产工厂(或者对工厂有20%以上的参股,以确保产品的价格、质量),为满足客户的招标要求,A公司想以较低价格仅在形式上取得对某工厂的参股,不享受工厂每年的利润分红等,仅对重大事项行使表决参与权,请问这种方案是否可行,能否有其他方式以满足大客户的招标资质要求?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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