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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高管不得兼职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发行人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
1.为什么可以担任董事、监事?
2.为什么不可以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
2.可否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外的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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