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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并购过程中的土地使用权瑕疵问题

拟并购标的企业拥有当地土地管理部门颁发的正式土地使用权证,但去尽调,人家国土部门说,证书是真的,也是他们发的,但是这是当地政府强下令压着发的,国土部门内根本没有对应的相应档案和资料,也不可能出具相关的函件或文书证明资料。
注:(1)证书是2006年发的,企业也向政府交了出让金(后通过政府补贴的方式返回来了),没走招拍挂程序;(2)该块土地是企业现有工业生产经营用的唯一用地;(3)土地证上标注为工业用地

请大家给予指导:
1.这样情况下并购是否有风险?是否有相应的风险化解措施?
2.因并购企业在正在计划IPO(A股),假如就这样并购过来,是否会对IPO有影响?如有,怎么在后期中规范或补救为好?
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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