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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取挂靠管理费的会计处理问题

a公司与挂靠方签订协议约定挂靠方承担该工程的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工程资金由挂靠方自筹,一切税费等均由挂靠方承担,挂靠方按最终结算价的1.5%(不含税)向公司支付管理费。a公司账务处理中按照与业主签订的合同金额与工程进度确认收入,同时确认相关税费,成本按照施工方(挂靠方)报的工程费用确认。
上述会计处理是否正确?上述情况适用哪种会计准则?如果有问题应怎么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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