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UID
- 223339
- 帖子
- 323
- 主题
- 45
- 注册时间
- 2011-7-11
- 最后登录
- 2013-9-13
|
答:有限合伙企业“减持非限售股”,自然人投资者应按转让有价证券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可以年终汇算清缴,应根据应纳税所得额的适用5%—35%的5级超额累进税率;法人和其它组织,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适用25%的企业所得税率;转让所得允许减除买入价及买入时按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不能扣除其他运营费用。
若有限合伙企业为证券投资基金,根据财税【2005】107号文件规定:“二、对证券投资基金从上市公司分配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按照财税[2005]102号文规定,扣缴义务人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时,减按50%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