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帖
教监[2008]15号文《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第(九)条:学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应集中精力做好本职工作,除因工作需要、经批准在学校设立的高校资产管理公司兼职外,一律不得在校内外其他经济实体中兼职。

教党[2011]22号文《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直属高校党员领导干部兼职管理的通知》第三条:直属高校校级党员领导干部原则上不得在经济实体中兼职。

TOP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