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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只说了投反对票股东可在“公司连续5年不分红”、“公司合并、分离、转让主要财产”、“解散”等条件下要求公司回购,并未明确其他回购情形(和股份公司不同)。所以,谨慎起见,楼主应看看,能否从实质上判断,你所述的情形其实是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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