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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购与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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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3 0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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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资产管理办法》中只规定了重大资产重组中的资产,在交易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前,资产出售方必须已经合法拥有标的资产的完整权利,不存在限制或者禁止转让的情形。既然仅对重大资产重组做出了约束性的规定,那么非重大资产重组应该不受这项约定,只是应注意交易的审慎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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