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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我所知,目前公司法中对于改制的相关规定较少,在出资尚未缴足的情况下改制是否违法没有明确规定。但是,假设注册资本尚未缴足即进行股改,然后按净资产折股,成立股份公司,请问尚未缴足的注册资本是否继续缴纳?显然不可能再缴纳了。其实这和很多IPO上市公司的出资不实案例实质上是一致的。首发办法规定,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资产转移手续已办理完毕,主要资产/股权不存在产权纠纷。设立时一直未缴纳,改制后即使补缴,仍可能存在股权纠纷等风险。因此,不缴足出资即改制存在法律瑕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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