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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业竞争是指上市公司所从事的业务与其控股股东(包括绝对控股与相对控股,前者是指控股比例50%以上,后者是指控股比例30%以上50%以下,但因股权分散,该股东对上市公司有控制性影响)、实际控制人及其所控制的企业所从事的业务相同或近似,双方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的竞争关系。
主体是上市公司与其控股股东。第一你这个事情都不属于这个主体范围。第二,同业竞争主要的功能是防止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的竞争,而有可能造成利益输送。你这个a公司还是c公司的绝对控股股东,还都在上市公司的主体里面,怎么都算不上同业竞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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