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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S的办法有个缺陷,证监会现在对于IPO企业的资产及业务来源也很关注,这种办法表面看起来上市主体是干净的,但是等于是没有解决持股人数太多的问题,证监会只要问你在剥离的时候是否存在损害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着一个问题,就能把这个项目给K了

这样的企业,要么特批,要么等政策明朗,要么就靠关系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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