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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此种说法,对于股东,尤其是大股东的出资来源是需要关注的,如果出资来源于债务性融资,那么需要关注该等股东的偿债能力以及借款合同中对于资金用途、违约责任等的规定,是否有股权质押、强制性股权转让等条款,进而判断对于公司股权结构稳定性的影响。

如楼主所说,既然已经偿还,则需核实还款的凭证,如仍有怀疑,则需向相应金融机构函证或访谈,以进行实质性的判断。如果确已偿还,则对上市无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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