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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条 特定对象以资产认购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36个月内不得转让:
……(三)特定对象取得本次发行的股份时,对其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12个月。
是这条吧,呵呵,自己对规定不熟啊,惭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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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公司现有股东持有该公司的权益不足12个月?新成立的公司?还是该股东是新进入者?
创投退出了,他肯定没有锁定期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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