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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发问:
1。招股说明书中,关于报表披露内容,说:发行人运行不足3年的,应披露最近3年及1期的利润表以及设立后隔年及最近1其的资产负债表和现金流量表,但是发行的时候说股份有限公司要运行三年以上,有责整体变更股份时可以从有责计算。但是也要3年。这个未足3年是什么意思?
2。在发行公告披露时,每股收益应当按照发行前一年经审计的,扣损以后低的净利润除以发行后总股份计算。这两个时间点的数值不具有一致性啊。为什么要这么设置?
3。发行新股的是叫募集说明书,其实也就是对应发行股的招说对吗?
4。创业板增发是否适用上市公司发行新股?
5。可转换公司债确定转股价值时,转换比例是事先在募集说明书中确认的?
6。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认股权和公司债如何分别上市交易的?
7。发行企业债时,用于补充营运资金的,不超过发债总额的20%。1,发债能否补充营运资金?2。如果可以,剩下的80%干什么用?
8。公司债上市申请中的上市推荐人是保荐机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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