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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同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的资金往来,如果不采用委托贷款的方式,而采取往来款的方式(并不支付利息),账面上记其他应收和其他应付,是否合法?
其实是企业间拆借,不合规定。
上市公司同控股股东、股东采取的资金往来,委托贷款的方式是否可以?感觉上市公司的股东为上市公司提供委托贷款应该可以,不知道上市公司向股东提供委托贷款是否可以?
上市公司不可以向股东提供委托贷款。
上市公司同控股股东、股东采取的资金往来,如果不采用委托贷款的方式,而采取往来款的方式(并不支付利息),是否合法?
同时参见上述两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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