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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权转让并非一定要经过评估,但国有股权转让不但要经评估,严格来说还应走招拍挂流程(无偿划转除外);
(2)同意该纳税的应是股权出让方非受让方,但是缴纳所得税时扣缴义务人不一定只能是出让方;
(3)王斑的观点我认为也有可能,即所说的“账面原值”指的630时点的评估价值(1711万),那么此时交易价格就是在评估值上再溢价547万,只是如此的话,个人觉得最终交易价比评估值高得有点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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