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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感谢你的回复,但我还有一点小问题:我的固定资产设备报废是属于09年以前购入的,当时也没有抵扣进项税,按以上的说法报废时销售固定资产的收入就应该按4%增收!可是我已经跨年了,而且当时已经全部从固定资产清理转到了营业外支出,那在2012年我的账务处理,该怎么做呢,分录又该如何写呢?(公司的年度企业所得税也已经缴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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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年不要紧,现在是给税务局补税,又不是减免税,跟专管员沟通下,应该没啥问题,计提的税金就做在2012年,分录借:营业外支出 贷:应交税金-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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