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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第二十六条 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主板最近36个月内违反工商、税收、土地、环保、海关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
个人认为不是实质障碍,因为一没有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二没有受到受到行政处罚,但是要像ls所说,解释很重要,合理解释就好,毕竟违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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