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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明确,甲方出地,乙方出钱建造,建完后按建筑面积5:5分,甲方拥有全部产权,乙方拥有总面积50%部分的50年使用权。
分的房子各自拥有处理权,自用、出租都可以。
现在的问题是乙方出的钱,乙方账务处理有争议:
1、计入长期待摊费用,理由是乙方出的钱是一次支付全部租金,在20年内摊销还是50年摊销,合同法规定租赁合同最长20年。
2、计入固定资产,理由是商用土地只有50年产权,50年使用权已经占房产全部可使用寿命100%,参考融资租赁,根据会计实质重于形式,计入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听说有家科技公司IPO受阻就是因为合作建房计入固定资产,但没能查到是哪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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