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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监高重大变动的判断标准:
(1)属于发行条件之一,目的在于给市场一个具有连续性、可比性的历史
业绩;证监会也在思考,是否要以进行适当的调整;
(2)重大变化没有量化的指标。一个核心人员的变动也有可能导致重大变
化;
(3)董事、高管的重大变化须个案分析,主要考虑的因素有:变动的原因、
变动人员的岗位和作用、变动人员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关系,任职的前后
延续性;可以把董事、高管合在一起分析;要考虑变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4)1 人公司:一般不会因为人数增加而否定;只要核心人员保持稳定,
没有发生变动,为完善公司治理而增加高管、董事不认定为重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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