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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7 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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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计入递延收益。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可以税前扣除,但是,用于支出形成资产的,其计算的折旧和摊销不得在税前扣除。用于支出形成的费用不得在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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