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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9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中规定的,主板招股书(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号)“第三十一条  发行人应详细披露设立以来股本的形成及其变化和重大资产重组情况,包括其具体内容、所履行的法定程序以及对发行人业务、管理层、实际控制人及经营业绩的影响。”从来也没文件说过这快要具体如何写,这东西太小了,不需文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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