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帖
要搞清楚职工股形成的原因。
第一,是否是历史遗留问题?原来在一些地方的企业,当地政府曾经鼓励职工持股,有明文的文件的。大多是在2005年新公司法之前。尤为严重的是在1996年前后。
第二,是否是发生在2005年新公司法之后?如果是,这些问题很容易被定性为公开发行了,属于违法行为。证监会目前尚未鼓励清理,带有这类问题的企业目前上市较为困难!风险太高了!
第三,强行清理会带来法律风险。首发管理办法虽然一句“资产权属清晰,股权没有重大纠纷”——但是要做到这一条是不容易的。
第四,目前除了城市商业银行的内部职工股清理之后能上会之外,尚未有一般民企清理之后能通过审核(不过,最近一年的案例,我没有研究,如有网友有最新的案例,请补充)
第五,悄悄清理之后是否可行?这个就没见过了!所谓悄悄嘛,当然外界是不清楚的了。但这样对中介机构的风险太大了!

TOP

返回列表